各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单位: 根据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对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凡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均按《通知》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按规定应当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除外。 2、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3、外省市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家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或者为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由本人申请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 ...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 ...
亲爱的员工,任仕达上海派遣人才员工服务热线于2009年06月15日开通,如果您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员工服务热线:021-60868787、021-60868788、021-60868789、021-60868790。
派遣员工在入职后一个半月内,在上海市的招工登记手续、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外劳力综合保险缴纳,当遇到无法正常办理的情况,我公司会给员工发送手机短信,告之原因。该功能开通,不仅让员工及时了解办事进程,而且督促员工补充提供信息或材料,使招工登记和保险福利尽早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