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海市政府主管机构相关的内容,以主管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上海市居住证相关政策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http:// www.21cnhr.com/。
注意事项
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及材料均由我司专员递交,经验证完毕,我司会及时通知您领回原件。
如果您提供不出原件,则无法办理居住证。如有异议,请致电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2337506。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及材料均由我司专员递交,经验证完毕,我司会及时通知您领回原件。 如果您提供不出原件,则无法办理居住证。如有异议,请致电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2337506。
单位信息变更提供以下材料:
注意事项:若居住证有效期已经过期,则无法变更公司信息。
住所变更
其他信息变更
更改个人身份信息的(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需提供公安部门统一印制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和更改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人可向原受理点提出申请。
增加随员
增加随员一般应在居住证到期续办时同时提出申请,除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外:
补开副联通知单
挂失
居住证卡号为CR100或CW9100开头的员工,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位未发生变更的,若需要居住证硬卡中的相关信息以办理出国签证之用,请员工带好居住证硬卡和身份证原件至派遣公司开据《介绍信》,然后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卡号根据具体网点要求操作。